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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闯门禁与保安厮打受伤 男子起诉索要医药费

天津北方网讯:男子王某到上级单位办事,由于该单位有门禁,王某等待多时后决定私闯,结果与上前阻拦的保安发生争执并倒地受伤,事后起诉索赔。日前,法院终审宣判此案,认为王某强闯门禁行为不当,保安阻拦行为是正常履行职务,王某要求赔偿证据不足驳回诉求。

去年12月,退休市民王某来到原单位的上级单位办事,因该单位一楼大厅需要刷卡进入,王某便在大门外徘徊。后来,王某看到门内有人出来,于是在大门关闭之前欲强行进入。两名保安上前拦阻,王某在冲击保安过程中不慎摔倒,站起后欲继续与保安厮打,被其他人拉开。事后,王某的伤情被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、腰外伤等,花费医疗费共计7000余元。之后,王某上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被告(上级)单位赔偿医疗费、营养费等8000余元。

原审法院认为,原告到被告单位办事,应通过正常安检或登记手续后走专门通道出入,其强闯门禁的行为应属不当。保安人员阻拦行为是正常履行职务的行为,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在受伤过程中被告存在过错,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证据不足,不予支持。

一审宣判后,原告不服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认为原告的诉求依据不足,不予支持。故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